7月5日,根据教科局安排,达川区罐子初级中学组织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是为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加强应急救援工作,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于2019年4月2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修订,自2019年4月23日起施行。
通过学习,让该校的全体教职工更清楚地了解到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任何单位和成年人都有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在学校的工作中要把全校师生的安全放在第一位,自觉维护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会后,全体教职工对该校的消防设施进行了检查,对消防隐患进行了排查。(通讯员 吴莹)